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意见)
内工发[2 0 06]2 0号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旗县级
工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总工发[2004]5 6号)精神和区总“全会抓基层,重点抓维权,突出抓经费”的工作思路,加强旗县级总工会(含旗县级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以下简称旗县级工会)建设,充分发挥旗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全区旗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旗县级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旗县级工会是我区工会组织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和重要层次。它既是一级工会领导机关,又直接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是把工会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枢纽,处于协调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稳定社会的关键环节,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地位十分重要。近年来,我区旗县级工会在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调整工作格局,各项工作都有一定进展,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但是,旗县级工会也还存在着人员少、任务重、经费紧,组织不够健全、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特别是随着县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旗县级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加快我区城镇化建设,发展县域经济,旗县级工会如何在经济主战场上发挥作用,值得认真研究和探讨;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职工队伍曰益壮大,工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维权任务越来越繁重;旗县工会工作机制、活动方式、工作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与党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愿望还很不相适应。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旗县级工会工作,对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对于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对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会组织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旗县级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旗县级工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开创旗县级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开展旗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努力把旗县级工会建设成为领导班子结构好、干部队伍素质好、工会职能履行好、经费收缴管理好、机关办公现代化建设好的充满生机活力的“五好”工会,全面提升旗县级工会整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旗县级工会在我区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旗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从2006年开始实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争取用4年时间完成,每年至少有2 5%以上旗县工会达到建设标准,通过采取分期分批地抓好标准化建设以及其它措施,使旗县工会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使旗县工会组织的作用得到明显发挥。
三、旗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领导班子建设标准。
1、按照干部“四化”要求,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旗县级工会主席要按同级副职配备;班子成员年龄形成梯次结构,班子成员中要有1名女同志;班子成员知识结构合理,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要达到50%以上;领导班子专业结构配套,每个成员都成为分管工作的内行,努力成为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
2、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完善民主选举制度,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各种会议制度健全,班子成员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合作,团结奋进,开拓创新,能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好本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每年重点工作有突破和创新。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实行会务公开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勤政廉洁,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干部队伍建设标准。
1、旗县级工会机关干部编制、职能部门设置合理,工作职责和任务具体明确。
2、工会工作者忠诚党的工会事业,具有较高判断形势能力、适应市场经济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每年深入基层时间在6个月以上。
3、按照建立学习型组织的要求,注重干部理论学习,干部培训有计划、有措施,方法灵活,实效性强。新上岗的工会干部在3个月内必须进行上岗资格培训;工会干部轮训面每年要达到2 5%以上。
4、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建设一支专兼聘相结合的工会工作者队伍。
(三)履行职能标准。
1、源头参与渠道通畅。建立工会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汇报制度,与同级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有工会参与的意见。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政协组织开展的有关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
2、积极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深入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劳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爱护劳模,充分发挥劳模的带头示范作用。
3、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职工素质建设,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大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宣传力度,每年总结宣传一批本旗县先进典型。
4、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分别达到90%以上;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面达到8 0%以上。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达7 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了75%以上,工资集体协商率达到4 O%以上。小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和社区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
5、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指导帮助职工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认真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切实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机构健全,能有效地调处劳动争议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6、协助政府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推动下岗职工再就业、开展“金秋助学’’等活动。
7、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基层工会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建立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大力推进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准确掌握旗县(市区)所属新建企业情况(名称、法人代表、职工人数等),工会组建工作有计划、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组建率达到100%;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中有女会员10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工10人的设女职工委员,农民工入会率达到7 0%以上,会籍建立和接转工作及时。所属基层工会组织具备社团法人登记条件的工会社团法人登记率要达到9 O%以上。
(四)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标准。
1、工会财务制度健全,人员齐备,持证上岗;有专兼职工会资产管理人员,工会财务管理规范。
2、所属基层单位工会经费收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工会经费收入逐年稳步增长,保证工会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
3、按时足额完成工会经费上解任务,无截留、挪用现金,按时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4、经费审查监督组织健全,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5、推进工会资产管理改革,促进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夯实为职工提供服务的物质基础。
(五)办公现代化建设标准。
1、旗县级工会机关自有的办公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由政府提供的办公场所,使用面积在8 O平方米以上。配有公务用车。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健全。
2、建立电子政务系统。机关至少有一台微机,有传真机、打印机,且微机与当地政府和上级工会联网,具备为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信息化服务的条件 。
3、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设立信息员,职责明确。涉及劳动关系的倾向性问题、苗头和职工群体突发性事件,旗县级工会要及时掌握、妥善应对并及时向旗县委和上级工会报告。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自治区总工会建立由主席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旗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组织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盟市工会和旗县(市区)总工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盟市工会要高度重视旗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要确定有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支持和保证;每年对所属旗县级工会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对问题较多的地方,要查找原因,研究对策,重点解决,为旗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三)旗县级工会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要制定详细的标准化建设计划、措施、办法,明确目标,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四)自治区总工会会同盟市工会每年对旗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进行一次检查、考核、验收,对达标的旗县级工会颁发“旗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牌子。
五、措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盟市工会要对所属旗县级工会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需要进行扶持的项目、预计达标时间及旗县级工会要采取的措施进行详细调查,形成书面报告,于2 0 06年6月上旬报区总组织部。
(二)经费扶持。区总每年拿出部分资金或实物,与盟市、旗县政府实施配套,其余由盟市工会支持一部分,旗县级工会自筹一部分,一次性配套解决办公设施。
(三)实行经费申请审批制。需扶持的旗县级工会提出申请,申请中有盟市、旗县政府的文字承诺和自筹情况,要解决什么问题,解决后能达到什么标准等,经盟市工会批准后上报自治区总工会。
(四)统一购置办公自动化设备。区总在对各旗县工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的基础上,将用于标准化建设的经费统一购买微机等办公设施。
(五)树立典型。盟市工会要培养树立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交流。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2006年4月14日